武汉科技大学科研小助手

发布时间:2018-08-28 发布者: 浏览次数:
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12420000441439529L

称:武汉科技大学

表:倪红卫

址: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

码:430081

科研管理部门:科学技术发展院(027-68862153)

责任处室:

基础研究与高新技术处(027-68862219)

产学研与科技合作处(027-68862412)

基地建设与成果管理处(027-68862621)

人文社会科学处(027-68862717)

财务管理部门:财务处(027-68862458)

三证合一新税号:12420000441439529L

开户行一(异地付款)

名 称:武汉科技大学

账 号:570357550123

开户行及清算行号:中行青山支行104521004074

开户行一(同城付款):

名 称:武汉科技大学

账 号:570357550123

开户行及清算行号:中行建一支行846698

开户行二

名 称:武汉科技大学

地址、电话:武汉市青山区和平大道947号027-68862900

开户行及账号:工行红卫路支行3202007509000139056

设备管理部门: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(027-68862205)

纵向项目合同小贴士:

请承担纵向科研项目的负责人注意:在使用纵向科研项目经费时,所签订合同(协议)正文部分需在明显位置注明“本合同(协议)是基于XXX计划XXXXX(项目名称及编号)工作(任务)需要,经费支出来自于任务(计划)书预算XXX(科目)部分。”

例1:本合同是基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计划---原位催化制备碳纳米管复合低碳MgO-C耐火材料及其高温使用性能(51472184 ) 工作需要,经费支出来自于计划书预算部分---原材料/试剂/药品购置费 。

例2:本合同是基于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计划---工业物料成XXXXXXX测仪器的开发和应用(2013YQXXXXXXXX) 工作需要,经费支出来自于计划书预算部分---直接费用-测试化验加工费 。

上一条: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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